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梅州市行政区域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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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是梅州市行政区域的地方
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
常设机关
是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梅州市地方
人民代表大会
每届任期五年。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梅州市的
梅江区
、
梅县区
、
兴宁市
、
大埔县
、
丰顺县
、
五华县
、
平远县
、
蕉岭县
、驻梅州市人民解放军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梅州市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召集。梅州市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人大代表423名。本届常设机构是梅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
代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