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梅州市行政区域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是梅州市行政区域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梅州市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梅州市的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蕉岭县、驻梅州市人民解放军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梅州市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梅州市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人大代表423名。本届常设机构是梅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

代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