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凤山县 位于黑龙江省通河县境北部。中华民国时期设治,隶属黑龙江省。凤山县,地居岔林河上游。清朝晚期仅有少数猎户,中华民国初年始有垦户,1914年设凤山稽垦局,1925年裁去。1927年开发林场后,户口日盛,距县城较远,“鞭长莫及”。1929年1月1日,黑龙江省长公署训令,于凤山镇设置凤山设治局。隶属黑龙江省管辖。同年7月30日,省政府批准了省民政厅为凤山设治局划定的与四邻的行政区划界线。东北沦陷后,按伪民政部的规定,1933年10月1日,将凤山设治局改为凤山县,为丁等县。初隶黑龙江省管辖,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39年6月1日,撤销凤山县,并入通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