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瑬

金瑬
[liú](1571年—1648年三月初五),字冠玉,号北渚,爵升平府院君,谥号文忠。朝鲜王朝顺天人,朝鲜王朝中期的文臣及性理学者,仁祖反正的主要人物。朝鲜仁祖朝的靖社功臣及宁国功臣受勋,1636年7月14日-1637年8月4日、1644年4月5日—1646年3月4日两度担任朝鲜领议政。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金瑬,源自辅佐朝鲜太宗李芳远登基的功臣金承霔之后,但到了他出生时,家族已降为普通的两班官宦之家。他的高祖父金若钧曾担任缮工监正,祖父金粹濂官至定州牧使,另一位祖父金壎则官至察访,均属中下级职位。其父金汝岉在壬辰倭乱爆发后,作为都巡边使申砬的助手,在忠州弹琴台之战中牺牲。[1]随后,金瑬又失去了母亲,在完成守丧后,他在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朝鲜宣祖二十八年)参加了科举考试,在初试中名列第一,宣祖看到他的试卷中“多用兵家术语”,认为他可能“懂得军事”,特别欣赏他,但在殿试中未能取得好成绩,因此凭借父荫被任命为康陵参奉。第二年十月,在庭试文科中获得亚元(榜眼),并被临时任命为承文院副正字。[1][2]
丁酉再乱爆发后,金瑬以复仇召募使从事官的身份前往南方。由于他“刚烈且疾恶如仇”,得罪了许多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宣祖三十一年)被司宪府持平李必亨揭露在父亲战死的忠州弹琴台下“携妓作乐纵酒”,因而受到从仕版除名(即被禁锢)的处罚。[3][4]此后,不断有人为他上疏辩护,直到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宣祖三十四年)正月,右承旨金时默(丁酉再乱时的复仇召募使)上疏为金瑬辩护,称此事纯属虚构,金瑬才得以重返官场。[3]此后,他历任艺文馆检阅兼春秋馆记事官(史官)、承政院注书、艺文馆待教、奉教、刑曹佐郎、忠清道都事、全州判官等职务。光海君即位后,金瑬作为从事官跟随都体察使李恒福到平安道一带巡视,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朝鲜光海君二年)归来后任侍讲院司书、弘文馆修撰、副校理。次年,由于抵制郑仁弘从文庙黜享李彦迪和李滉的企图而被罢官,不久在李恒福的推荐下被起用为江界府使,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光海君六年)回到汉城,晋升为嘉善大夫。[5]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光海君八年),他作为圣节使出使明朝。[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