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2],成立于1949年5月10日,1955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由开封迁至郑州市。现址坐落于郑州市金水路282号,河南省设有1个高级法院、19个中级法院(包括一个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65个基层法院(包括郑州、洛阳两个铁路运输法院)、729个人民法庭。[1][3] 主要职责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担负着全省重大案件的审判和对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工作,其主要任务及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的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判法律规定的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及减刑、假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