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是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的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于1996年7月5日审议通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当前版本为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
法律修订
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如下:一、删去第五条第三项,二、删去第十二条第五项,本次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