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府

湖北省十堰下辖地区
[yún]阳府为处置鄂、豫、陕三省流民而建,开设于明成化十二年(1476),经历了半个明代和整个清代时期,一直延续到1912年民国建立而被废止,共生存了435年。治所一直在今湖北郧县,其辖境属县屡有变更。成化十二年(1476)辖郧县、上津、竹山房县竹溪县郧西县白河县曾一度归属,旋即划出。[1]

简介

弘治五年(1492)(一说十年)副都御使戴珊割房县置保康县
顺治十六年(1660)省上津入郧西县。
民国时期,废除府、州,原属襄阳均州改为均县。划归第十一行政督察区(即原郧阳府),原属郧阳府之保康则划归襄阳行政督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