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也称课本、教材,是根据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编写的教学用书。[1]“教科书”这一名称最早出现在19世纪70年代。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新学制的出现,适应新学制新学堂的教科书才大量涌现,并被广泛使用。[2]
教科书包括目录、课文、习题、实验、图表、注释、插图、附录等内容,其中,课文是教科书的主体内容。教科书是课程标准的具体化,通常按照学年或学期分册,划分单元或章节,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基础教育水准的重要标志。[1]按教学对象的不同, 教科书分为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包括中专)、小学三大类;按教学内容的不同,又分为若干科目,比如中学的有:语文、数学、物理等。[3]教科书具有紧跟时代的步伐,满足了时代对人才质量的需求;是学生学习知识、掌握技能、培养价值观的重要载体等特点,并应具有全面、系统、准确的特征。[1] 教科书编写者应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向教育部申报,经资格核准通过后方可编写。教科书一般都要经过教育部门审定,经过试用、修订,然后推广使用。中小学教科书一般强调规范、标准和统一。高等学校的教科书则允许有多种形式,除统编教材外,还可有自编教材。[4]教科书是教学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学习知识的主要来源。它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教师讲授的内容;同时,也便于学生预习、复习和做作业[1]教科书的选择要根据课程目标、课程特点、学生的兴趣和身心发展水平、学校的发展水平、社会发展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选择。[1]教科书的呈现方式多种多样,恰当的呈现方式对提高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高等学校的教科书一般还列举和推荐相应领域的重要文献,提供丰富的书目信息。[1]教科书未来会向知识的本体化、形态的协同化及发展的多样化等方向发展。[5]
历史记载
“教科书”这一名称最早出现在19世纪70年代。1877年来华基督教传教士成立“学校教科书委员会(School and Textbook Series Committee),负责编撰历史、地理、伦理、算学、宗教等教科书,供教会学校及各地传教区私塾使用。1897年上海南洋公学编辑的《蒙学课本》3册是近代中国最早正式出版的具有教科书体例维形的自编教科书,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新学制的出现,适应新学制新学堂 的教科书才大量涌现,并被广泛使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