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水上治安管理条例》经2001年9月2 8日武汉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2001年11月29日湖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共26条,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综述
(2001年9月2 8日武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2001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批准) 条例内容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上治安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