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的决定。由国务院于2018年12月28日印发并实施。[1]

政策全文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国发〔2018〕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