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中国船级社)原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局,[1]成立于1956年8月1日,[2]1958年6月1日改为现名,[3][4]是中国国家的船舶技术监督机构,总局设在北京[5]

职能

中国国家的船舶技术监督机构。其职责是对船舶(包括海上钻井平台等)执行监督检验,使之符合各规范标准以及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技术条件,以保障船舶和船上人命财产安全和防止水域遭受污染。

历史

原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局,成立于1956年8月1日,1958年6月1日改为现名。总局设在北京,在长江及沿海地区的主要港口设有办事机构,并在各个主要修造船厂及船用机械设备和材料制造厂派驻验船师执行检验工作。船舶检验局的主要职权是:制定有关船舶检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对修造和营运中的船舶、制造中的主要船用设备和材料以及到达中国港口的外国船舶执行国家规定的检验;办理国内外船舶的入级业务;接受申请办理船舶的鉴定和公证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家间的协议,代表中国政府签发各该公约或协议规定的船舶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