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定支

中央平衡地方预算收支的方法
以收定支是一种根据中央核定的收入留成率来确定地方预算支出的方法,旨在实现当年收支平衡。这是中央平衡地方年度预算收支的一种测算方法,通常与地方财政大包干办法结合使用。在这种制度下,地方收支包干基数一旦确定,一般会保持多年不变,中央不再每年下达收支指标,而是由地方按照规定的收入留成率提取收入,并相应安排支出,以达到收支平衡。如果地方收入超出预期,则可以额外留存并用于支出。

历史背景

以收定支的部门经费预算体系和经费保障机制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逐步演变而成的。这一机制的形成主要是因为这些政府部门拥有法定的行政性收费和行政处罚权力,将其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收入,有助于增加财政收入和减轻财政负担。然而,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带有计划经济特色的财政预算体系已经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尤其是在强调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这种体系的局限性和缺陷日益凸显。

不足之处

以收定支的财政预算体系对市场经营者和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了负面影响。这种体系导致了一些行政部门为了追求所谓的监督力度,采取了设置障碍、限制措施等执法行为,降低了公众对其的信任度,甚至演变成了“以罚为主”、“以收为本”。这不仅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还阻碍了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此外,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这种体系可能会加剧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不利于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并可能成为引发群体事件的因素。同时,不合理或隐蔽的收费和处罚也可能助长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