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机要费案
国务机要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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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2日,“台湾红”公司的负责人李慧芬向台湾地区
民意代表
邱毅
爆料,指她的300万
新台币
君悦饭店住宿发票,被她的堂姐李碧君拿去转交
吴淑珍
核销“
国务机要费
”。2006年11月3日,中国
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
书记官长张文政宣布“国务机要费”案侦查终结。
事件经过
2006年6月12日,“台湾红”公司的负责人李慧芬向台湾地区民意代表邱毅爆料,指她的300万新台币君悦饭店住宿发票,被她的堂姐李碧君拿去转交吴淑珍核销“国务机要费”。6月28 日,审计部派员赴
台湾当局
领导人办公室查账,并将疑涉不法相关资料函送
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
查缉黑金行动中心调查。负责此案的
陈瑞仁
检察官曾经讯问
陈水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