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文化厅曾是湖北省政府主管湖北省文化艺术工作的职能部门。
2018年10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1]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湖北省文化艺术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湖北省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文化体制改革;研究拟定湖北省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国家及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湖北省文学、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湖北省性重大文化活动;管理湖北省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定湖北省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湖北省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拟定湖北省文化艺术教育和文化系统职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文化艺术科技的研究、应用和开发,推广文化艺术科技成果;管理省文物事业管理局;归口管理湖北省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和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管理湖北省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制订对外文化交流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省厅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