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佺[quán]期(约656年~约715年),字云卿,相州内黄(今安阳市内黄县)人,是唐朝时期的大臣和诗人。祖籍吴兴(今浙江湖州)。[1] 沈佺期唐高宗上元二年(675年)中了进士,开始了他的官场生涯,最初做协律郎,后来逐渐升迁到考功员外郎。长安二年(702年),他成了知贡举,晋升为考功郎中、给事中。[2]但在长安四年(704年),他因为被人陷害而被投入监狱,实际上是被冤枉的人。唐中宗登基后(705年),因为他曾经奉承张易之兄弟,被贬到驩[huān]州。景龙元年(707年),他获得了赦免,回到北方,被任命为台州录事参军,历任起居郎、修文馆直学士、中书舍人、太子少詹事,被封为吴兴县男。到了开元初年(715年),他去世了。[3][4] 沈佺期与宋之问并称“沈宋”,在律诗创作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当时的学者们以他为宗,认为他对律诗的定型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沈佺期原有的文集共有十卷,但现已散佚。[1]现存上海图书馆收藏的清代大兴朱筠抄本以及中国国家图书馆收藏的清代东武李氏研录山房抄本,是目前沈佺期诗作的重要收藏。[5]另外,现代学者陶敏和易淑琼合著了《沈佺期宋之问集校注》一书,对他们的诗作进行了整 理和注解。[6] 人物简介
沈佺期(约656 — 约715),字云卿,唐代诗人。唐高宗上元二年(675)进士及第。由协律郎累迁考功员外郎。曾因受贿入狱。出狱后复职,迁给事中。中宗即位,因谄附张易之,被流放驩州。神龙三年(707),召拜起居郎兼修文馆直学士,常侍宫中。后历中书舍人,太子少詹事。沈佺期与宋之问齐名,并称“沈宋”。他们的近体诗格律谨严精密,史论以为是律诗体制定型的代表诗人。原有文集10卷,已散佚。明人辑有《沈佺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