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条约

1876年2月朝鲜同日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江华条约》(Treaty of Kanghwa),是1876年2月朝鲜日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因在江华岛签订,故名《江华条约》,又名《朝日修好条规》或《丙子修好条约》。[2][1]
1875年,日本派遣“云阳号”等3艘兵舰侵扰朝鲜江华岛一带,遭遇朝鲜守军抵抗,史称“江华岛事件”(或称“云阳号事件”)。1876年2月26日,日本以此为借口,迫使朝鲜签订《江华条约》。[1]此约共12条,主要内容包括朝鲜除釜山外,另开放元山、仁川两口岸;准许日本在开放口岸往来经商、租借地面、修筑或租用房屋等。[2]
《江华条约》的签订是由朝鲜王朝独立完成的。《江华条约》颠覆了东亚地区传统的邦交模式,改变了东亚历史的演进方向,促成了中日朝对外政策的调整。[3]

历史背景

18、19世纪,朝鲜王朝的统治危机不断加深,农民起义风起云涌,而朝鲜国内的资本主义萌芽方兴未艾,在地下传播的天主教飞速发展,由实学思想演变而来的开化思想亦应运而生。面对国内外的种种变化,朝鲜政府坚持对外闭关锁国,对内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并镇压农民起义和天主教徒。1866年,法国朝鲜杀害法国神父为由派军舰侵入江华岛,被朝鲜击退,史称“丙寅洋扰”;1871年,美国入侵江华岛,不久后被迫撤兵,史称“辛未洋扰”。经过两次“洋扰”事件,朝鲜政府重申“锁国令”,并在朝鲜全国各地竖立“斥和碑”,国门进一步紧闭,朝鲜也因此被欧美列强称为“隐士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