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哈尼法

伊斯兰教的教法学家
艾布·哈尼法(Abu Hanifah,700~767)伊斯兰教逊尼派哈乃斐教法学派创始人,教义学家。全名艾布·哈尼法·努尔曼·本·萨比特。他创制的教法学说灵活、宽容、公正,受到穆斯林的爱戴,系伊斯兰教第一位和影响最大的教法学家,被尊为“大伊玛目”。故其教法学派亦称“大伊玛目派”。[1]

生平经历

生于伊拉克库法一穆斯林家庭。青年时代以卖布为生。后受教于教法学家哈马德(Hammad ben Abi Sulayman,?~737),教义学家、哲学家伊本·阿塔(699~748)和库法圣训学家阿米尔·沙尔比('Amir al-Sha'bi,?~728),并从师什叶派第六代伊玛目贾法尔·萨迪格(约700~765)学习教法。终生致力于宗教学术研究和讲学,培养了大批弟子。坚持司法的独立性,反对当权者干预立法。
麦叶王朝末期,曾拒绝接受叙利亚总督耶济德委派他为库法法官的职务。后因不愿为阿拔斯王朝效力而屡遭迫害。767年在巴格达逝世。

主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