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寿发

原冀中军区参谋长
黄寿发(1911—1948),男,中共党员,福建省新泉县人,出身贫苦,幼时给地主放牛看山,做过泥工,曾任冀中军区参谋长。[1][2]
黄寿发1929年加入赤卫队,1930年参加红军,由战士逐次升任排长、红四军连长、营长、红一军团团长、师参谋长等职;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晋察冀军区一军分区司令员、独立师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1月4日任晋察冀第二野战军第八纵队司令员;1946年7月任冀中军区参谋长。[1][2][3]
1947年,黄寿发以手枪杀害已怀孕数月的妻子何茵,还伪造了一个自杀的现场。同年年底,毛泽东批示,黄寿发问题不能原谅,要处决。1948年5月,黄寿发被处决。[3][1][2][4]

人物生平

1911年,黄寿发出生于福建新泉县,他出身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幼时给地主放牛看山,做过泥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