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民艺术剧院的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文工团第十队,于1952年成立为福建省话剧团,是隶属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剧院在五六十年代开始在福建方言地域扎根,并演出大量反映现实生活及中外名著的剧目,呈现繁荣景象。七八十年代经历重建与振兴,并于1981年成立儿童剧队。1985年更名为福建省话剧院,1993年最终定名为福建人民艺术剧院。作为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福建人艺承担着话剧、儿童剧的艺术创作、演出及对外交流等重要职责,不仅是新中国话剧艺术发展历程的见证者,也是东南地区话剧艺术的重要力量。[2][3] 历史沿革
福建人民艺术剧院的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文工团第十队南下入闽。1952年,成立福建省话剧团。在五十年代,福建省话剧团在艰辛中创业,话剧在福建方言地域逐渐扎根。《种桔的人们》、《海滨激战》等剧目在华东及全国话剧会演中获奖,标志着剧团走向成熟。六十年代前后,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指引下,省话剧团生气勃勃,呈现出繁荣景象。《龙江颂》被选调晋京,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标志着现实主义演剧艺术的成熟。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剧团在重建中振兴,《泪血樱花》、《初春》等剧目赴京公演,获得好评。1981年,成立儿童剧队,拓展了演出市场。1985年,更名为福建省话剧院;1993年,发展为福建人民艺术剧院。[3][2] 主要作品
福建人民艺术剧院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创作演出了大量具有本土特色的优秀剧目。五十年代的《种桔的人们》和《海滨激战》不仅在华东及全国话剧会演中获奖,还奠定了剧团在福建话剧艺术中的地位。六十年代的《龙江颂》更是成为剧团的代表作,该剧以其强烈的戏剧冲突、鲜明的人物形象和浓厚的地方色彩,受到广泛好评,并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深远影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