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总统(吉尔吉斯语:Кыргыз Республикасынын президенти[1])是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的国家元首。[2] 1993年5月5日,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议会通过独立后的首部宪法,确立本国是基于法制、世俗的主权单一制民主共和国,总统为国家元首。此后,宪法历经多次修改。[3]2003年2月2日,吉通过全民公决修改宪法。总统由部分权力转交给议会和政府,地方行政长官的任免由政府提名,总统任命。2007年11月,吉议会通过的新宪法规定,总统权力被部分削减。[4]2010年,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4・7”革命后,临时政府成立,5月公布宪法草案,6月27日经全民公投通过新宪法,政体从总统制转变为议会制。2016年12月11日,修宪公投将总统部分职权转至政府。2021年4月,新宪法全民公投顺利通过,5月5日,总统扎帕罗夫在首都比什凯克签署新宪法,随即生效,国家政体又从议会制变回总统制。[2][3] 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总统为国家元首确定内外政策主要方向。同时作为国家最高行政负责人行使行政权,其组织结构由总统决定,内阁总理、 副总理、 内阁成员经议会同意后由总统任命。总统有权独立解散内阁或解除其成员的职务、 任免地方行政领导人、 组建并领导国家安全委员会。[5]吉尔吉斯斯坦总统第一任总统为阿斯卡尔·阿卡耶夫[6];现任总统为萨德尔·扎帕罗夫。[7][a] 历史发展
1993年5月5日,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议会通过独立后第一部宪法,规定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是建立在法制、世俗国家基础上的主权、单一制民主共和国,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总统为国家元首。此后,宪法几经修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