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国共合作

1937年国共两党间建立的合作
第二次国共合作,是在1937年8月至1946年6月之间,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为抗击日本侵略者,推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而建立的合作。[1][2][3]
1935年华北事变爆发后,日本加快了侵略中国的步伐,中国共产党意识到中日之间的民族矛盾已上升为主要矛盾,开始督促国民党蒋介石停止内战,一致抗日。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爆发,张学良兵谏蒋介石,要求其抗日。[1][2][3]经过各方谈判,蒋介石同意停止内战,一致抗日,西安事变和平解决。1937年7月7日,日军进攻卢沟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1][2][3]
1937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将《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送交国民党[1][2][3]8月中旬,蒋介石被迫同意将陕北中央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8月22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将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开往山西抗日前线。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1][2][3]次日,蒋介石发表谈话,指出团结御侮的必要,事实上承认了中国共产党在全国的合法地位。国共合作宣言和蒋介石谈话的发表,标志着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的正式形成。[4]10月,在南方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1][2][3]抗日战争期间,八路军、新四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国民党军队在政治方面多层次合作,同时由于国民党的反共方针,其曾先后掀起三次反共高潮。[5][1][2][3]中国共产党对国民党采取既联合又斗争的策略,没有使双方合作关系破裂。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双方签订《双十协定》,宣布双方将避免内战,建立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6]1946年6月,国民党撕毁《双十协定》,发动了对解放区的全面进攻,第二次国共合作破裂。[1][2][3]
第二次国共合作结束了国家分裂、两党对立的局面,推动了全民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和发展,通过国共两党在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的相互配合,打赢抗日战争[7][3]第二次国共合作使国共两党从双方联系渠道彻底断绝状态,转变为遇事协商的形式,推动了民主进步。同时由于中国共产党在合作过程中反对分裂,维护统一战线的举措,使人民在实践中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才是领导中国人民争取民族解放和独立的坚强核心。[8][9]

事件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