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西南部河套平原的源头,东依黄河,北靠阴山,西邻乌兰布和沙漠,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境四季分明,总面积3677平方公里,[1][4]地貌以沙地、山地、平原为主,素有“七沙二山一平原”之称。常住人口为8.54万人,有汉、蒙、回、满等24个民族。全县辖5个苏木镇、5个农场公司,县境内驻有中国林科院沙漠林业实验中心、内蒙古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县政府所在地巴彦高勒镇。[1][2][a] 磴口和黄河密不可分,“磴口”这一名称就来源于黄河。此处在黄河冲淘下形成一级级台阶,又因其是黄河重要渡口,故而得名“磴口”。[5]民国15年(1926年),始设磴口县治,隶属甘肃省宁夏道管辖。民国十八年(1929年)1月,国民政府批准正式设置磴口县,划归宁夏省管辖。民国25年(1936年)4月,经蒙藏委员会决定,磴口县的土地管理权属阿拉善旗,行政管理归宁夏回族自治区。[6]1954年,磴口县改隶甘肃省巴彦浩特蒙古族自治州;1956年4月3日,磴口县随巴彦浩特蒙古族自治州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1960年7月,撤销磴口县建制,设立巴彦高勒市;1964年7月,撤销巴彦高勒市,恢复磴口县建制,巴彦高勒改为县辖镇,隶巴彦淖尔盟。[7] 磴口县主要景点有纳林湖、三盛公黄河水利枢纽工程和万泉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等景点。[8][9][10]其中,三盛公水利枢纽工程是亚洲最大的一首制引水大型平原闸坝工程。[1]2024年,磴口县地区生产总值82.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2%。[2] 2022年12月27日,磴口县入选“2021—2025年度第二批中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名单”。[11]2023年1月29日,磴口县入选“第六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城市名单”。[12]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