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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约会议-快懂百科
里约会议,全称为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UNCED),于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此次会议也被称作全球环境首脑会议,由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44/28号决议召集,共有178个国家参与,包括17个联合国机构和33个政府组织的代表,以及103位国家元首和首脑出席。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在会上发表了演讲,强调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推动“可持续发展”。[1] 会议背景
里约会议是继斯德哥尔摩会议和《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后,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环境会议。[2]会议旨在将广泛的政策目标转化为具体行动,并探索通过经济、行政和制度手段来管理环境。 会议成果
会议达成了多项重要成果,设立了地球宪章、行动计划、公约、资金来源、技术转移及制度等六大议题,并成功通过了《里约环境发展宣言》[3](又称《地球宪章》)和《对世纪议程》。此外,还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森林公约》等重要文件。会议期间,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紧密联系得到了普遍认可,传统的“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模式遭到否定。长期停滞的南北对话得以重启,显示出了南北合作的意愿。同时,国家主权、经济发展权利等基本原则得到了维护,发展中国家在某些议题上发挥了领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