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犯罪嫌疑人涉嫌触犯了《刑法》,国家为了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3][1][4][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即刑法典是刑事 司法办案的主要依据。[2]它始于1949年10月的单行法,经多次修订,至1997年正式诞生。[12]刑事案件在刑法分则中分为十大类型。[13][14]包括四百多种犯罪,每一种犯罪都由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四要件构成。[15]刑事案件办理一般由公安、检察机关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公正的审判,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2] 2025年7月23日,国新办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90余个、恶势力犯罪组织8900余个,破获相关各类刑事案件10.5万起。[16][17] 立法沿革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根据革命和建设的需要,就制定了一系列单行刑法,如1950年的《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1951年的《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惩治反革命条例》《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1952年的《惩治贪污条例》等等。在颁布实施单行刑法的同时,中国也开始了刑法典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