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著名旅游胜地之一
黑龙江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腹地,同江市抚远市交界处。面积21835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原始沼泽生态系统及珍禽。保护区内的植被仍保持原始状态,以草本沼泽植被和水生植被为主,间有岛状林分布。

历史沿革

1984年1月1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1984)2号]建立洪河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范围在东经133°37′-133°45′,北纬47°43′-47°52′,面积为16333公顷,即在同江市境内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前进农场以东,洪河农场以北,前锋农场以西,浓江以南。保护区的业务隶属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
1989年3月正式建立组织机构,隶属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直属单位,由同江市代管。
1991年4月黑龙江省环保局与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总局协商,将洪河自然保护区移交给建三江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业务隶属黑龙江省环保局指导。同年黑龙江省保护局投资建立了保护区工作站和了望塔等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