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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大学法学院-抖音百科
东吴大学 (Soochow University),是1900年由美国基督教监理会创建于中国苏州的 私立大学 ,是中国第一所西制大学。最早称为“ 东吴大学堂 ”,英文称为“中国中央大学”(1901年6月24日,在美国 田纳西州 以“Central University in China”名称注册)。1908年,在美注册名称改为“Soo chow University”。 东吴大学法学院于1915年在上海 昆山路 中西书院原址成立,初称东吴大学法科;当时的东吴法科规定,学生需在大学文理科学习两年后才能投考法科,至上世纪二十年代,学校可授予 法学硕士 、博士学位。1926年增设法学研究所。1927年改为东吴大学法律学院(下设法律学系、 会计学 系),1935年又改为东吴大学法学院,是中国在教授中国法之外惟一系统地讲授 英美法 的学院,解放前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 亚洲 第一所比较法学院,被称为世界上最优秀的比较法学院之一,培育比较法学及国际法人才贡献至 钜 。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东吴大学在上海的法学院,法律系并入 华东政法学院 (今 华东政法大学 ),会计系和昆山路院址并入上海财政经济学院(今 上海财经大学 ), 学籍 档案归属在原东吴大学校址办学的江苏师范学院(今 苏州大学 )。
学校简介 东吴大学法学院,1915年9月成立于 上海 ,是中国在教授中国法之外惟一系统地讲授 英美法 的学院,解放前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为 亚洲 第一所比较法学院,培育比较法学及国际法人才贡献至钜,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 东吴大学 法学院早先称东吴法科,是在东吴大学校长(美籍)葛 赉 [lài ] 恩和薛伯赉、蓝金等人筹措下成立的,是美国教会在中国开办的第一所法律学校。当时的东吴法科规定,学生需在其他大学文理科学习两年后才能投考东吴法科,再学三年法律,先后五年方可取得法学 学士学位 。经学校介绍到 美国大学 读一年可获法学硕士学位,二年后可获法学博士学位。当时东吴大学法科前三届教务长都是美国人,1927年东吴法科正式改名为东吴法学院,后接三届中国院长是: 美国密歇根大学 法学博士 吴经熊 , 美国西北大学 法学博士 盛振为 , 美国哈佛大学 法学博士 杨兆龙 。东吴法学院秉承了 东吴大学 的校训“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寓意学校教育与报效国家之间的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