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平,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人,1971年10月出生,身高一米六八左右,皮肤较黑,面容消瘦,嘴边留两抹淡淡的八字胡,是一个儿童拐卖犯。[1] 张维平小时候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初二时便辍了学,1996年后到增城区荔城镇 一家化纤厂工作。[1]1999年7月,张维平因拐卖儿童罪被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3年,刑满释放的张维平结识梅姨,两人合作拐卖儿童。2016年3月,张维平在贵州贵阳落网。2017年7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张维平等人提起公诉。[1][4]2018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维平死刑。一审宣判后,申军良夫妇和5名被告人均提出了上诉。[5][6]2021年12月10日,广东高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量刑。[7]2023年4月27日,张 维平被执行死刑。[8][2][9][10]2025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守护未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护航成长(1978-2024年)》,其中就包括该案。[11]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971年10月,张维平出生于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在村里,张家经济条件不好。与邻居相比,老房子低矮简陋。[1]张维平读到初二时便辍了学,在家务农。没几年,便外出务工挣钱。张维平从贵州跑到邻省打工。起初,他在东莞市厚街镇的一家厂子里做鞋,那是全中国最著名的鞋业生产地之一。[1]1996年后,他辗转来到增城,在荔城区(现增城区荔城镇)的一家化纤厂里找到了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