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自治区第一个国家级高新区,也是全国117个国家级高新区中唯一冠有稀土专业名称的高新区。稀土高新区位于市区南侧,属于全市规划中心,属于行政管理区和类似县级行政区,不属于国家法定行政区划。
包头稀土高新区托管总面积120平方公里,其中滨河新区面积为88平方公里。包头“高校园区”和“科技园区”也一并纳入稀土高新区,进一步完善了“ 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 2020年末,常住人口为184127人。[1]
2021年,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70.82亿元,增速10.2%。[2]
区位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