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精

中国文化中的妖精
狐狸精,本义是指狐狸变成的人,后泛指风骚善媚的女子,源自于战国且对中国历史产生深远影响的神仙思想。[1]
“狐狸精”是个口语词,最早出现于明代话本小说,并沿用至今。文言作品中,则多称为“狐”。在文言语境中,“狐”可以指动物,也可以指狐狸变成的妖精,没有性别指向;而“狐狸精”只是妖精,且一开始就偏指女性。狐狸精故事的主要载体是文言笔记小说。它的第一个高峰出现在唐代中后期,传奇里此类作品不少,以《任氏传》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第二个高峰在清朝的康乾时期,出现了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和袁枚的《子不语》。狐狸精的话题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容,其最核心意象则与性有关,而且,从晋唐至明清直到现代,这种色情意象越来越与女性重合,包括“淫”“色”“媚”三个方面。[2][3][4][5][1]
狐狸精作为中国妖怪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悠久的发展历程。它在中国延绵了一千多年,现在仍是绵绵不息的思想暗流。[1][2]

外貌介绍

狐狸精的外貌源于动物狐狸。按照动物分类学上来说,狐狸属于: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肉食目犬科,生性多疑,狡猾机警,加上一身漂亮的皮毛,在远古时代  就让我们祖先猎人们在不断追逐中头痛不已。也许基于它的上述特征,多神崇拜时期,狐狸的神性被定为中性(即可男可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