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主力部队之一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原野战军简称中野,是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主力部队之一。抗日战争转入大反攻时,为了最后消灭日本侵略者,并制止内战危机,中共中央于1945年8月11日发出指示,要求各战略区编组“超地方性的正规兵团”。8月20日,中央军委决定各战略区就现有兵力迅速抽出二分之一或五分之三,编为野战兵团,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实现由游击战向运动战的转变。遵照这个 指示精神,刘伯承、邓小平同志令所属太行、太岳、冀南和冀鲁豫的八路军部队,分别编组成1至3万人的野战兵团。[1]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主力部队之一,即将士们口中的“中野”,1948年5月,改称为中原野战军,刘伯承任司令员、邓小平任政治委员。1949年2月,中原野战军编为第二野战军,辖第三、第四、第五 3个兵团。第三兵团辖第十、第十一、第十二军;第四兵团辖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军;第五兵团辖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军。在1949年1月15日之前中央没有更改番号时,全称为中原野战军,后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它是以抗日战争时期的晋冀鲁豫边区八路军及地方部队为基础,逐步发展起来的。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关于组编野战军的指示,1945年冬,晋冀鲁豫边区八路军整编为晋冀鲁豫军区野战军。1946年6月底,以晋冀鲁豫军区野战军和冀鲁豫军区主力一部,组成晋冀鲁豫野战军。抗日战争胜利后,晋冀鲁豫军区野战军1945年9~11月,先后取得了上党、邯郸战役的胜利。1949年4月,第二野战军与第三野战军、第四野战军并肩发起了渡江战役,突破了西起湖口,东至江阴的国民党长江防线,解放了南昌等城市和皖、赣、浙、闽广大地区。解放战争时期,第二野战军共歼灭国民党军200余万人,其中投诚、俘虏160余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