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在北平举行的会议
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1]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2]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大会规定以五星红旗为国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以北平为首都并改名为北京[3]采用公元纪年。[4]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周恩来、陈毅等56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5][6]大会还决定在首都天安门广场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以表示对革命先烈的无限崇敬和缅怀。

代表名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各单位代表名单
(共45个单位及特邀人士,正式代表和候补代表共计662人)
(甲)党派代表(十四单位,正式代表一百四十二人、候补代表二十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