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

2000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是2000年1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文件,旨在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2][3]

发布信息

2000年1月4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由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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