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在集体所有制下,农村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资产和资源,简称“三资”。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1]
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2]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党风廉政建设、农村稳定,意义重大。各地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将其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创建示范县活动旨在带动全国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形成健全、高效、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示范县应加强规范化建设,引领全国工作取得新成效。[3]
现状
2021年7月31日,记者从在永康召开的浙江省清廉村居建设暨“三资”管理数字化改革推进会上获悉,浙江省已有87个县(市、区)、1万多个村社上线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基本覆盖所有涉农县(市、区),农村“三资”管理数字化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