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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儒门-抖音百科
杨儒门(1978年12月24日-)台湾彰化县二林镇人,2003年到2004年间,在台北放置17次爆裂物,因在放置爆裂物时,多在爆裂物上放置字条(“反对进口稻米”、“政府要照顾人民”),要求政府重视台湾开放稻米进口(因为台湾已经在2002年1月1日加入WTO)之后的农民生计问题, 因此警方以及媒体多称呼为“白米炸弹客”或“稻米炸弹客”,此为“白米炸弹案”。杨儒门在2004年11月26日被逮捕,之后又有媒体称呼为是“白米炸弹犯”。2007年6月21日,杨儒门获得特赦。 人物简史
杨儒门家中务农,曾在彰化县秀水乡的秀水高工就读电机科,但念到高二时,以志趣不合为由申请休学,在校期间课业表现平平,平常话不多,但和同学间的相处不错。父母离婚后,随父亲杨万福在2002年迁至基隆市转行卖鸡。杨儒门在家中排行第二,2000年12月从陆军101两栖侦察营(海龙蛙兵)退伍后,便在家中协同经营祖业,并且在2002年之后以贩鸡营生;2003年8月开始,每个月捐款给世界展望会来资助贫童。2003年11月23日,杨儒门放置了第一枚贴有“炸弹勿按”字条的爆裂物,并附有“反对进口稻米”、“政府要照顾人民”等字条。2004年11月26日,杨儒门被逮捕时,台湾媒体在报道中多以为,杨儒门之所以具备有制作爆裂物的技能,就是在特种部队服役时所习得。 2005年10月19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院)依据《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判处杨儒门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科罚金新台币10万元(台北地院94年重诉字第3号判决)。杨儒门先是表示不会上诉,后又改口表示对判决结果无法接受故决定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台湾高院)二审,改判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科罚金新台币10万元(台湾高院94年瞩上诉字第7号判决)。2006年2月17日,杨儒门入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