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广东省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是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与发布的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于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1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文明、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1]

发展历程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于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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