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是2006年10月31日发布的文件。

内容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6年4月3日在堪培拉签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