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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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
澳大利亚
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是2006年10月31日发布的文件。
内容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
李肇星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6年4月3日在
堪培拉
签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
澳大利亚
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