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春风,男,汉族,1968年4月生,江西瑞昌人,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4月参加工作,重庆建筑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岩土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广安市委副书记。[1] 2019年8月2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严春风受贿案,对被告人严春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严春风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2] 人物履历
1984.09——1991.04,昆明工学院资源开发工程系本科、硕士研究生学习(其间:1991.04任助教); 1991.04——1995.02,昆明工学院工作(其间:1992.11-1993.12意大利英波基诺公司二滩工程公司工程师、副总工程师,1994.01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