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陵郡是中国汉朝至唐朝的一个郡置,其范围历代均有变化,但核心区域一直在吉泰盆地,大致相当于今吉安市辖境。庐陵郡最早设立于东汉建安五年(200年),治所西昌县,迁西昌县治于今江西泰和城西1.5千米处。辖西昌、石阳、遂兴、吉阳、兴平、阳丰、南野、赣县、雩都九县。隋唐两代曾有数次改为吉州,又复为庐陵郡。唐乾元元年(758年)再改吉州。此后未再恢复庐陵郡名。[1] 历史沿革
孙吴
吴嘉禾五年(236年),孙权析庐陵郡置庐陵南部都尉,隶扬州,治雩都(江西于都县东北贡江镇古田村)。庐陵南部都尉辖雩都、赣(赣州市章贡区)、南野(江西南康县西南章江南岸)、平阳(江西兴国县永丰乡马良村一带)、阳都(江西宁都黄石镇营底村)、揭阳 (江西石城县西)、南安(江西南康市)等七县。
三国吴永安六年(公元263年)春,析南野县南乡地设置始兴县(治所大概位于距韶关不远的大桥镇一带)。后再从始兴县分置斜阶县(位于今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