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6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山东省2006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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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成人高校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3.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的招生规模划定。 4.录取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投档。
正文
各市及
胜利油田
招生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东省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思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