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行政级别

2010年取消的行政级别
高校行政级别是指在中国大陆根据各高等学校的不同而有相应的行政级别。下面所说的行政级别是指高校校长(党委书记或者院长)的行政级别。
2010年6月6日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规定,高校将取消行政级别。[1]

简介

大学行政级别的划分:中国大陆的高校全部是厅局级单位(不含军校)。本科高校一般为正厅级,专科院校为副厅级。
其中国防科技大学由于校长和党委书记为副大军区级,也属于中管干部,因此国防科大也被认为是副部级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