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全美

清朝时期晋商
山西祁县东观镇乔家堡人,生卒不详,诰封中宪大夫。他在“广盛公”字号下增开了钱铺、当铺、估衣铺等,并与秦家合伙把“广盛公”改组为“复盛公”,此后,乔家不断设立“复”字号,逐渐雄居包头市场。次子乔致庸是清代晋商的著名代表。[1][2]

人物生平

乔全美,生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堂名“在中堂”,不到20岁就去包头继承父业,他牢记其父创业的艰难,辛苦经营,勤俭度日,而与此同时,秦家子弟却吃、喝、嫖、赌,挥霍过度,入不敷出,只好不断从号中抽股。秦家抽出的股份,均由乔全美补进。最后,“复盛公”的14个财股中,秦家只剩下0.125股,而乔家却拥有13.875股。至此,乔、秦两家异姓兄弟在包头创下的基业,实际上己成了乔家的,而乔家又以乔全美资本最雄厚。[3]
乔全美为了使“复”字号立于不败之地,对商号经营制订了一套相当严格的号规。为了避免重蹈秦家的覆辙,他还为子孙制定了严格的“五不准”家规:一不准吸鸦片;二不准纳妾;三不准赌博;四不准冶游:五不准酗酒。[3]
嘉庆初年,乔氏三兄弟分家后,乔全美在老院西面,即乔家堡当时的十字路口东北角买了几个院,在此基础上建起楼院。主楼是封闭式统楼,因而又叫统楼院。主楼与倒坐门楼隔二进门遥相对峙,很有气势。并在东面修盖了附属偏院。这是乔家大院最早的“老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