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该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用人单位未参保时需自行承担,未按实际工资足额参保导致缴费基数低于职工实际工资的,需补足差额部分。[1]

具体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