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设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发挥服务领导、督查落实、决策研究、组织协调、公文运转等作用,重点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1]

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办、局发送省政府的公文。按分工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