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忠,男,汉族,生于1965年11月,中国共产党员,内蒙古赤峰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原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1][2] 李树忠于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2]2012年3月13日被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3]2014年,宪法四次修正,李树忠教授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4]2018年7月11日,李树忠被免去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兼 )职务。[5]2019年5月17日教育部下发通知免去李树忠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职务。[6]2023年5月24日,应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邀请,李树忠为法学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改革与宪法——四十年回顾与展望”的学术讲座。[7]李树忠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一宪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权利、政治制度,国家机关组织,外国(比较)宪法、港澳基本法。[8] 李树忠曾在北京市委教工委“评选表彰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9]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