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11年7月22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质〔2011〕111号印发。《办法》共15条,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内容全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1]11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