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政策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编制。经2019年5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12月印发实施。

审议纲要

2019年5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审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1]

会议内容

会议指出,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全国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极大的区域带动和示范作用,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带动整个长江经济带华东地区发展,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