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罗映珍,1980年9月出生于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小勐统镇的农民家庭,中国共产党党员,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临沧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的一名民警。[1][2][3][4] 1998年,罗映珍毕业于临沧市卫校首届计生专业班,后进入永德县小勐统镇计生服务所工作;1999年与小勐统镇派出所民警罗金勇结婚。2005年10月1日,罗金勇在返乡探亲途中盘查毒贩时遭袭击受重伤,陷入“植物人”状态,罗映珍随即开始寸步不离照料丈夫,坚持创作日记念给丈夫听,累计写下10多万字散文诗。经过1000余日的精心照料,罗金勇于2007年6月转至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治疗期间逐渐苏醒。同年8月罗映珍正式加入公安队伍。2009年,罗金勇返回云南继续接受康复治疗。[1][2][5] 2006年,罗映珍被评选为“感动云南十大人物”。2007年,全国妇联、云南省妇联分别授予罗映珍“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同年9月19日,她当选“全国孝老爱亲模范”。[2][6][7]2009年9月10日,罗映珍入选了由中央宣传部等11个部门联合评选的“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8] 人物经历
1980年9月,罗映珍出生于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小勐统镇的一个农民家庭。[2]1998年,罗映珍毕业于临沧市卫校首届计生专业班,后被分配至永德县小勐统镇计生服务所工作。1999年她与小勐统镇派出所民警罗金勇结婚。[2]2005年,罗金勇在返乡探亲途中盘查毒贩时遭袭击受重伤,陷入“植物人”状态,罗映珍随即开始寸步不离照料丈夫。2007年8月,罗映珍加入公安队伍,成为临沧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的一名民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