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文〔2009〕18号)精神,设立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将省民政厅农村(含乡镇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责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