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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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是国家为调整
土地关系
,组织和监督土地的开发利用,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性措施。
2020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赋予
省级人民政府
更大用地自主权。要求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
含义
从土地管理的概念上分析其含有6层含义:
1、土地管理的主体:各级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公务员,包括政府、土地行政主管机关、行政首长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普通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