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条款

保密条款
所谓保密条款就是规定受许可方应对供方转让的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保证不将这些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供方的权益,保持专有技术的价值。

商业保密概念

商业秘密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中,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加以限制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内容包括:设计、程序、产品及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及流程、技术秘诀、管理诀窍、设计图纸、客户名单、货源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的内容等资料和信息等。
1993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具体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定义。并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的一种加以禁止。《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并在第二百一十九条中对刑罚作了明确的规定。地方立法如2023年《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进一步细化企业保密协议签订标准,要求明确保密内容、范围及违约责任。

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