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滂,(137年—169年)字孟博,汝南征羌(今河南漯河市)人。初为清诏使,因揭发-污吏有功,升光禄勋主事。后被太尉黄琼举荐。 范滂因被举荐为孝廉、光禄四行出任冀州请诏使,后调任光禄勋主事。后又被太尉黄琼征召任职。太守宗资先前听说过范滂的名声,聘请他到郡府中担任功曹,把政事交给他处理。延熹九年(166年),牢修诬陷指控“ 党人”结党,范滂获罪被关进黄门北寺狱,后来审判结束释放回乡。建宁二年(169年)汉灵帝刘宏又大批诛杀党人,范滂随即去监狱投案,英勇就义,享年三十三岁。[1]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范滂 年轻时正直清高有气节,受到州中乡亲的钦佩,被举荐为孝廉、光禄四行(敦厚、质朴、逊让、节俭)。